1.负责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管理;2.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和规定;3.编制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4.负责全县教育基本统计工作及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监督管理工作;5.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国有资产;6.负责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7.负责教职工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8.认真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9.负责全县学校教科书及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参与校办企业科技产业开发的协调,做好校办企业的安全稳定工作。10.负责全县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工作,制定教育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全县学校校舍的检查,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房舍改造、维修;11.负责全县学校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12.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监督和验收建设项目及审计学校建设项目预结算。 [详情...]